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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追思光碟正夯 小心歌樂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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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團體 提醒民眾及殯葬業者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往生告別式上,江蕙的「落雨聲」催淚,想起無法再對阿母盡孝道,陳小姐淚水決了堤;有愈來愈多的民眾跟陳小姐一樣,透過追思(生命)光碟送親友最後一程;但著作權團體日前已主動發文殯葬業者,要求光碟應使用授權音樂或歌曲,一般民眾也要留意網路放映的侵權問題。

著作權團體指出,近年來播放追思光碟已成為喪禮上的特殊儀式,由於許多家屬不再忌諱公開往生者生平事蹟,除了在告別式上播放附有音樂、歌曲,卻未經授權的追思光碟,還進一步將光碟內容貼上部落格、影音網站公開分享,已侵害詞曲創作者的權利。

國寶、龍巖人本殯葬業者和youvivid網路平台都表示,會鼓勵喪家自我創作或使用沒有著作權,或已獲授權的歌曲,家屬如仍堅持要使用特定詞曲,費用則須由喪家承擔。

落雨聲、家後、牽手 熱門應用曲目

業者說,目前最夯的應用曲目,包括英語「you are always on my mind」,國語「牽手」、「城裡的月光」,台語歌曲則有「落雨聲」、「家後」及「把愛找回來」等。

中華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副秘書長陸尚乾則指出,儘管著作權團體不太可能到殯儀館抓侵權,但在網路上播放追思光碟則可能做出侵權主張,由於著作權權利團體分屬多個單位,他建議,民眾要使用前最好先詢問專責原創詞曲著作權的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或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MCAT),如要重製、公開播放則要詢問中華民國錄音著作權人協會(ARCO)。

智慧財產局則對追思光碟的使用做出較寬鬆解釋,官員說明,只要民眾符合著作權法中「合理使用」條件,包括「不營利、不收取費用、非經常性活動」,都在可接受範圍,也就是在告別式上播放都算合理使用,但貼上個人部落格或在網路上供人點閱則屬違法。

不過,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看法不同,他們表示儘管還不會積極主張侵權,但不代表民眾私自使用版權音樂是合法的,即便翻唱也侵犯原詞曲創作人著作權,協會針對營利與非營利者使用詞曲,目前訂兩套收費標準,非營利的一般民眾計次收費,一場告別式只要與會者在五百人以下、授權歌曲在十首以下,一次收費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