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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專利權大戰 社群網站無法倖免

根據BusinessWeek報導,網路界的明星企業如臉書、推特,因為擁有的專利權太少,未來很可能也捲入專利大戰,在資料中心(data-center)相關的法律訴訟方面敗下陣來。

專利權大戰在各家行動通訊大廠之間燒得正旺,蘋果(Apple)、宏達電(HTC)、三星(Samsung)互興訴訟做為阻擋對手進入市場及捍衛商業利益的手段。目前這把火還沒燒到社群網站如臉書(Facebook)和推特(Twitter),不過未來很可能也無法倖免。

曾在微軟(Microsoft)任職14年的馬里茲(Maritz)表示,過去20年見證不少專利權糾紛。1990年代微軟大舉擴張市佔率、因而威脅到其他對手時尤其如此。當時微軟還是業界的小老弟,逼不得已必須前往惠普(HP)、迪吉多(DEC)等大公司拜碼頭、釋放善意,甚至花錢買專利,才免於在專利權戰爭中纏訟過久。

馬里茲認為,目前的科技業也有相同趨勢。許多法界專家及科技業主管也同意,專利戰爭未來可能擴大版圖,延燒到社群網站相關行業。主要原因是,目前一些網際網路方面的關鍵技術專利,尤其是資料庫及檔案管理的應用技術,大部分握在老牌科技公司手中,例如甲骨文(Oracle)、IBM、微軟等。

曾任蘋果專利權律師的Timothy Casey也認為,「在科技產業中,專利權訴訟是一種常見的運作模式,新一代科技公司如Google、臉書等遲早要面對與其他大廠的戰爭。」

新網路公司專利權太少

部分原因是新一代的網路公司手中握有專利太少。根據美國專利及商標辦公室數據,臉書只登記12項專利,其他像推特、Zynga、LinkedIn和團購網站Groupon等,專利權幾乎掛零,最多的也只有2項專利。這和Google的處境非常相似,Google在行動通訊方面的專利數目,遠不及競爭對手。根據MDB Capital數據,截至8月初,Google只申請或獲准了307項行動通訊專利,而黑莓機製造商RIM擁有3,000多項專利、Nokia有2,000多項、微軟也有2,000多項。

由於自知處境艱難,Google在8月15日以125億美元併購摩托羅拉,看中的就是後者1萬7,000項的專利。馬里茲表示,如果新興網路公司要長久生存,勢必也要採行和Google一樣的併購策略,才能自保。

資料中心可能首當其衝

其中最可能的戰場之一是在所謂的資料中心(data-center)。甲骨文、IBM和微軟多年來不斷申請各種有關資料管理和儲存技術的專利,後起的網路公司並沒有付費使用這些專利,而是轉而使用開放原始碼的免費軟體,但其概念都是「借用」已有專利權的技術。

新興網路公司大量使用MySQL、Cassandra等資料庫以及Hadoop檔案管理系統,並且在這類開放原始碼的基礎之上,再建構更多軟體,免費釋出。

目前為止,甲骨文和IBM還沒有大舉興訟的原因,主要是其大客戶如華爾街企業都是使用開放原始碼軟體,一旦興起大戰,可能會造成客戶不便。不過未來會不會興訟就很難說,前Sun Microsystems執行長Schwartz認為,「時機一到,這些新網路公司很可能像Android系統一樣,被蘋果、微軟和甲骨文大告特告。」

雲端運算的興起,也使得業界生態更為複雜。原本是直接面對消費者的公司例如網路書店亞馬遜(Amazon)和Google,現在也提供網路服務給企業客戶,等於侵蝕到微軟、IBM的傳統市場。以Google而言,今年7月就付了一筆為數不明的金額給IBM,以取得data-center專利技術的使用權。

自由時報編譯羅倩宜/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