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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3

兩岸商標協處機制又傳佳音

繼「臺灣優良農產品CAS」、「臺灣有機農產品CAS ORGANIC」2件證明商標今年年初在大陸順利獲准註冊,兩岸商標協處機制再度傳來好消息。在台灣頗具知名度的「MSI微星」、「台銀」、「台塩生技」等商標在大陸遭惡意搶註事件,已在大陸商標局及商標評審委員會積極協助下,加速獲得解決。

由於兩岸在文化、語言出自同源,加上近年兩岸經貿往來頻繁密切,台商著名商標在中國大陸遭仿冒或搶註事件層出不窮,商標協處機制自去(99)年9月12日正式啟動後,在兩岸商標主管機關密切合作下,已陸續展現成效。

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2008年間至大陸申請註冊「微星」商標,遭大陸商標局駁回申請後,始知該公司的商標已遭大陸經銷商搶註,因而對該3件搶註商標提出異議。經智慧局透過協處機制,請大陸商標局優先加速審查異議案,並請商評委暫緩審理微星公司註冊申請的復審案。目前大陸商標局已對異議案作出裁定,認定微星公司在大陸先註冊使用於「電腦」等商品上的「微星」商標,已在大陸市場享有較高知名度,被異議商標易造成消費者誤認,從而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並為異議成立之裁定,不准該3件搶註商標註冊。

國內銀行界龍頭老大臺灣銀行「台銀」的簡體字商標,也因在大陸被搶註而導致商標註冊申請案遭大陸商標局駁回申請,透過商標協處機制,大陸商標局已作出裁定,認定「台銀」商標在臺灣地區金融業內有較長的使用歷史和較高知名度,被異議人在密碼磁卡、智慧卡(積體電路卡)、錢點數和分檢機等與銀行業密切相關的設備及儀器,申請註冊「台銀」商標,易使消費者對商品的來源產生誤認,從而產生不良影響,為異議成立之裁定,不准該搶註商標註冊。此外,國內著名的「臺鹽生技(台塩生技)」商標搶註案,也經由大陸商標局優先審理而撤銷2件搶註商標。

智慧局表示,日前在台北舉行的2011兩岸商標論壇,大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付雙建副總局長在致詞時指出,工商總局將持續落實「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商標協處案件將秉持著該准的就准、該撤的就撤、該加速的就加速、該暫緩的就暫緩,在此原則運作下,深信將有更多遭搶註或仿冒的商標會獲得有效及快速的解決,兩岸人民的商標權將受到更好的保護。